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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簡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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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簡介

本校為落實環境保護及安全衛生管理工作,於民國85年設置「環境保護委員會」,於民國87年設置「安全衛生委員會」;並依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規於民國89年設置直接隸屬雇主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「環境保護及安全衛生中心(簡稱環安中心)」。
環安中心為一級單位,置主任一人,由總務長擔任;專任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2人及行政人員1人。下設環境保護小組、安全衛生小組及毒化物管理小組,以任務編組方式各設組長一人,由中心主任推薦專任教師兼任;組員若干人,由組長指定相關教職員兼任。
環安中心主要業務為環境保護及勞工安全衛生教育之推動;實驗室及實習場所工作環境之影響評估、督導;校園污染行為之防治、監測及管制;校園環境品質提昇計畫、校園內職業災害防制、勞工安全與健康保障之規劃、建議及督導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管理等工作,以達成本校:
一、推動校園環保教育,奠定永續環保根基;
二、提升能資源使用效率,創造綠色校園;
三、推動資源回收再利用,維護自然資源;
四、落實污染防治及減量,保護自然環境;
五、遵守環境保護法規,向社會大眾公開之環境政策。
環安中心每學期於開學之初進行實驗室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,以維持實驗室零災害發生;推行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,並規劃及執行環境稽核制度。本校自民國92年起台北校園及淡水校園通過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驗證;民國9912月並辦理蘭陽校園延伸驗證通過。藉由與國際管理認證制度接軌,提升健康安全校園品質管理,以建立永續校園。
本校環保安衛管理組織除環安中心外,另設置有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推動委員會及環境保護及安全衛生委員會。
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推動委員會」每學年召開會議2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主要任務為督導全校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推動事宜;建立、維持及改善環境管理系統;審定本校之環境政策,並檢討其成效及環保目標之執行;並針對內部及外部稽核缺失及建議檢討改進。
「環境保護及安全衛生委員會」於民國99325正式由環境保護委員會及安全衛生委員會合併成立。每3個月舉行會議1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除實驗室例行環安業務工作檢討外,並提供環境保護相關技術及法規等諮詢服務;規劃、督導各單位之安全衛生管理;擬定與實施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規定及危害預防與應變計畫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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